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8

陕发改办复〔2019〕43号

薛福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延伸至山西省侯马市的建议》(第4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重视包括城际铁路在内的韩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将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由原批复的远期项目调整为近期实施,随后,我委履行了项目审批手续,并于当年底由省铁路集团负责启动建设。对于您提到的将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延伸至山西侯马市问题,一方面,我们在前期研究和规划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时已按250公里时速通道项目予以考虑,并在项目建设时预留了远期向山西方向延伸的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也积极与山西省进行互动,并在审查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初步设计时邀请山西方面一并参与,促成山西省也启动了这方面研究。由于您所建议项目跨省建设,非常有必要纳入国家通道统筹考虑。鉴此,我们后续将积极推进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建设的同时,与山西方面继续加强沟通,共同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给予大力支持早日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