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8

陕发改办复〔2019〕15号

方文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宏观调控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4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工业园区用地指标。按照职能划分,此职能属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我们将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研究。

    二、关于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发展。我们将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治理整顿。 

    三、关于对重点园区给予资金大力支持。我们将协调省财政厅研究设立专项资金问题。同时,我委将积极支持该产业的发展。

    一是从发展规划上支持。我委和省工信厅联合编制并下发的《陕西省“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已将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列入“重点工业园区布局”,规划建设“咸阳武功县食品产业园、延安志丹县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汉中西乡县特色食品加工工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引导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二是在产业政策上支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与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相关的“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农林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利用”等领域,均属于国家鼓励类,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支持。

    三是在项目建设上支持。近年来,国家设立了“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国家粮食仓储和物流项目资金”,省际间已有“苏陕扶贫协作资金”、“津陕对口协作资金”,我省也设立了“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这些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涵盖了“地方特色产业”领域。在去年下达的“2018年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计划中,平利县申草园茶叶有限公司平利绞股蓝产业园提质增效建设项目获得省级财政资金500万元的支持,加速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积极上报国家争取资金支持,在安排省级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

    四、关于加大陕西特色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我们将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或引导企业,在5月10日至12日的“中国品牌日”活动期间举办具有陕西特色的品牌推介活动,加大对陕西特色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