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71号
彭会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5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您提案提出的农村规划相对滞后、水质不达标、农村公路建管缺失、环境治理不到位、农业生产用电难保障等问题,是当前制约我省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的短板,所提建议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关于农村规划建设方面。为强化规划引领,我省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以及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5大行动方案,形成了1+5规划体系,要求地方政府在村庄建设规划中,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理念,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同时,我省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分别成立的乡村振兴规划研究院和产业研究院,充分发挥两大智库在规划和产业方面的优势,进一步规范引导农村规划建设。
二、关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方面。近年来,我省把解决农村吃水问题作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用于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建设,在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吃水难的偏远地区和水质不达标、缺少水源的地区,着力解决吃水难、水质不达标、有设施但无水源等问题,进一步解决和改善了农村吃水条件。同时通过水源置换、水质净化处理等措施,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让村民吃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三、关于农村交通建设方面。您提案提出的农村偏远地区水泥路破损严重、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我省把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多方筹措资金,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在深度贫困村优先实施通村通组公路,提高偏远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同时,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意见,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护水平,确实建好、管好、用好农村公路。
四、关于农村生态能源建设方面。我省高度重视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在畜禽养殖密集、秸秆丰富的地区,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在山区县继续推进户用沼气建设。在天然气可通达地段保供区域,扩大煤改气使用规模,在天然气未通达地段即不宜改气的地区实施煤改电。学习借鉴外省在农村能源建设的经验做法,积极支持能源企业以及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实行农村生态能源建设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推进我省农村生态能源建设。
下一步,在加强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我委将结合具体工作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省发展建言献策。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