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69号
林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武功县设为全省“三个经济”和“数字经济”示范区并重点予以支持的建议》(第7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发展的重大战略。去年来,我们围绕发展“三个经济”,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聚集民航等重点领域,先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发〔2019〕2号)《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的若干政策》(陕政发〔2019〕1号)等政策文件,明确重点任务分工,“三个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2018年,咸阳国际机场年发送旅客4460万人次,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31万吨,枢纽经济加快形成。中欧班列(长安号)开行1235列,创造了重载率、货运量、实载开行量三个“全国第一”。
近年来,武功县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及配套产业,创立“买西北·卖西北”电商模式,吸引阿里巴巴菜鸟物流、京东、苏宁等300家电商企业集聚,已成为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县。关于您提出来的支持武功县建设全省“三个经济”和“数字经济”示范区的建议,我们将在《陕西省推进“三个经济”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中予以统筹考虑,并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大对武功县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武功县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