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5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9

陕发改办复〔2019〕11号

薛占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储备基地的建议》(第7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延安市油气资源丰富,是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省能源化工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支撑,更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省发改委高度重视延安市油气产业发展,支持延安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加快实施《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推动延安能化产业高端化发展。

    关于您提议的协调成立“一带一路能源俱乐部”等事宜,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提出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这是“一带一路”倡议后,我国首次提出建立能源合作机制,为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搭建平台,推动更大范围内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目前,这一合作框架尚未建立起来。建议延安市密切关注相关事宜最新动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汇报沟通,待条件成熟时,共同努力争取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落户延安。

    关于您提议的把延安列入国家千万吨级原油储备基地和500万吨LNG储备基地等事宜,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7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近40%,建立储备基地,对于确保能源安全意义重大。最近,国务院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指导意见》。据了解,我国于2004年正式规划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以应对石油供应中断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2008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石油储备中长期规划》,计划到2020年完成三期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目前,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第二期已陆续建成,第三期项目正在推进中。经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关司局沟通,国家尚未规划和启动500万吨LNG储备基地。建议延安市做好相关项目筹划布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国家进行汇报对接,在具备相应条件时,共同争取将延安市列入国家相关储备基地范围。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