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22

陕发改办复〔2019〕89号

陈伦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差异化补助的建议》(第2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目标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深度贫困,切实落实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行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三年来,建成通村公路1万公里,解决了2000个建制村通畅问题,实现了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完成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8737公里。水利建设方面,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515处,解决和改善了2940个贫困村、85.95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电力保障方面,电力入户率和自然村通动力电均达到100%。全省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的保底性指标任务。

    特别是针对陕南地区自然环境的特殊性和地理位置的偏僻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投资需求大,以及自身财政不足,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相对有限,导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实际,2018年省上专门筹集83.81亿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资金主要向包括安康在内的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倾斜,2018年安排安康脱贫攻坚交通、水利基础设施资金共21.14亿元,占全省总盘子的26%,省发改委也将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陕南发展专项资金、津陕对口协作资金、以工代赈等资金向陕南贫困县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有力支持了安康等市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您提出的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实行差异化补助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了沟通汇报,认为您的建议非常中肯、符合实际。当前,受国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政策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筹措难度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标中央政策标准,聚焦政策靶心,区分不同地区地域特点、贫困程度等实际情况,吸纳您的建议,积极协调争取给予大力支持。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