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7号
贺利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未来能化400万吨煤制油等重大项目能耗实行省级单列管理的建议》(第3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抓好节能“双控”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十三五”规划时,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了专门说明。习总书记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必须采取一些硬措施,真抓实干才能见效。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就是一项硬措施”。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就节能“双控”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省市级政府实行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市级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并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节能“双控”工作同样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国家确定我省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9亿吨标准煤以内。根据这一指标任务,在充分考虑各市区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总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省政府分解下达了各市(区)目标任务。其中榆林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5%,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473万吨标准煤以内,增量506万吨标准煤,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2个百分点。
鉴于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较快,总量控制压力较大,在“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国家发改委对纳入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调增能源消费增量指标。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委就增加总量指标进行衔接沟通。未来能化400万吨煤制油属国家规划的重大能化项目,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就相关问题与国家发改委沟通衔接,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