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22
陕发改办复〔2019〕98号
霍铁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宝鸡(凤翔)机场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机场已经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也是我省2019年重点推进项目。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我委会同宝鸡市政府,并行推进了各项前置手续。目前,军地协议、资金筹措方案等手续已经完成,中国民航局也已组织开展了预可研评估,设计单位正在根据相关意见,对预可研报告进行优化完善。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宝鸡市政府,对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军委联参等部门沟通衔接,尽量缩短项目行业意见、咨询评估等手续办理时间,积极落实中省资金,为早日取得国家批复、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以及民航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