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26

陕发改办复〔2019〕108号

孙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扶眉战役红色军事小镇的建议》(第1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红色军事小镇项目土地问题

    关于项目土地问题,经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答复如下:

    一是项目一期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因红色军事小镇项目概念性规划一期区域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目前,国家对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范围要求非常严格,实行国家一级审批,只有纳入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经国家批准后方可压占。因此,应尽量将建设项目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确需在有条件建设区进行选址建设的,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宝鸡市及眉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审查及报批工作。

    二是项目一期385亩用地指标问题。据统计,目前,宝鸡市还有未消化批而未供用地约5.9万亩,眉县有未消化批而未供用地约3500亩,在盘活存量用地上还有一定空间,特别是宝鸡市域内盘活空间较大,且宝鸡市到目前还剩余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约3.3万亩。根据宝鸡市和眉县实际情况,为保障中、省、市重大项目落地,并为眉县发展留足空间,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宝鸡市自然资源局统筹轻重缓急和时序安排,对眉县2020年前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民生、环保等重点项目用地通过盘活存量,以及增减挂钩和规划布局调整在全市范围统筹保障。市域内保障不了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对于2020年以后的用地,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宝鸡市自然资源局在国家今年部署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科学编制规划,统筹考虑,做好保障。

    二、关于红色军事小镇搬迁资金问题

    按照《省级预算内基本内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投资〔2019〕156号)规定,省级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不能用于征地拆迁,鉴于项目处于前期阶段,建议项目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前期相关手续,我委将在项目审批方面给予指导。同时,我们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根据省财政厅反馈,待项目土地落实,并明确总投资、建设规模后,省财政厅将予以统筹考虑。

    孙伟代表,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