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26

陕发改办复〔2019〕105号

孙守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建议》(第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建议很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完全符合党的十九大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部署,能够吸收较多劳动力就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对于优化产业结构、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拓宽增收渠道、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密集型产业又称为劳动集约型产业,是指劳动力需求量相对较大,生产成本中活劳动量消耗占比重较大的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相对较低,劳动者占用固定资产的数额较低,具有投资相对少,单位投资能吸收较多劳动力、充分发挥劳动力优势等特点。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主要是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教育培训业、健康养老和家政服务业等。

    三、2018年,尽管面临经贸摩擦不断升级、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环保要求趋严和金融市场波动加大等压力,但我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从就业人数来看,城镇新增就业46.0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4.5万人(其中省内444.1万人,省外180.4万人)。从失业情况看,城镇登记失业率3.2%,四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4.8%,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在用人需求方面,我省传统制造业、教育、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需求较上年有较大增长,需求岗位靠前的工种依次是技工、市场营销、普工、电子商务等,其中技工、市场营销、百货连锁、零售服务和高级经济管理类人才的求人倍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值。 

    四、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扶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稳定就业局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40号),提出帮扶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帮扶下岗失业人员等政策措施。我委在报送省政府拟印发的《陕西省服务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提出了物流、金融、文化旅游、科技信息、会展、服务贸易、幸福产业等行动,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包括带动相关领域就业稳定增长。

    五、我们要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把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作为稳定就业的重要抓手,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就业工作,指导督促各市区和企业认真细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稳定就业的预期。要推动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找到产业转型升级与保障就业的均衡点,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在稳定就业总量的同时提高就业质量。要抓住新一代技术变革和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产业和新业态,创造更多符合新生代青年劳动力需求的高质量就业岗位。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投入,支持省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稳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