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170号
孙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电工业领域燃煤环保改造治理的提案》(第9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减少煤炭消费、调整能源结构是国家治污降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关中地区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问题突出,煤炭消费占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减煤工作紧迫而繁重。尤其是2018年汾渭平原被纳入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后,国家对关中地区煤炭消费控制提出了明确的考核目标要求: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实现负增长并下降5%。按照这一要求,关中地区规上工业煤炭消费必须控制在6513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343万吨。国家同时要求,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
近年来,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牵头大力推动关中地区煤炭削减工作,重点削减排放强度大、环保标准低的工业行业用煤量。2018年,关中地区规上工业煤炭消费6393万吨,较2015年下降了463万吨,其中电煤消费占比由49.9%提升到52.6%。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推动燃煤集中供热站替代或清洁化改造。提升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关停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站,覆盖范围外具备条件的实施煤改气,积极落实采暖期天然气气源,减少冬季供暖用煤。二是配合工信部门督促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落实冬季和夏季错峰生产、限产、停产政策,降低煤炭消费。三是引导高耗能企业开展工艺升级和节能改造,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提升能效,实现节能节煤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以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为方向,以重点压减非电煤、提升电煤占比为原则,合理确定2019年、2020年减煤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关中地区减煤工作。
感谢您对关中减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关心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