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14

陕发改办复〔2019〕173号

江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西商一体化”战略推动商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建议》(第3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优化要素空间配置,实现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西安市已获批为国家中心城市,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科创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商州区距西安仅120余公里,随着沪陕高速建成以及西武高铁即将建设,西安与商洛将形成半小时、1小时通勤圈,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更加融通,两座城市间的联动发展更具基础。综合来看,推进西商一体化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

    我委积极支持商洛与西安进一步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创新发展方式,实现一体化发展。一是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中将西商融合发展纳入,成为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开展商洛一体化相关课题研究,在“十四五”规划中予以考虑和安排。三是支持商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西安经商洛至十堰高铁项目可研审批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加快推进华阴至洛南高速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商洛市开展商洛支线机场可行性研究。

    关于您提出的出台“西商一体化”推进办法,设立专门机构等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适时提出相关建议,一旦西商一体化发展正式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推进事项,加快开展文件制定、健全机制等工作。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