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16

陕发改办复〔2019〕186号

张新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气化商洛”长输管线建设及互联互通的提案》(第8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全国首个提出气化全省概念的省份,陕西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气化陕西”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铁腕治霾工作,助推商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我委积极协调陕西燃气集团所属省天然气公司于2010年投资2.27亿元建成了西安至商州天然气长输管道,实现了商洛市在陕南地区率先气化。与此同时,考虑到商洛地区管道暂未通达地区的用气需求,配套建设了商洛加气母站,便于管道暂未通达地区提前享受清洁能源。截止2019年4月,通过商洛CNG加气母站已累计向镇安供气近437万方,向柞水累计气量183万方。

    近年来,随着清洁采暖“煤改气”的大面积推广,天然气需求量快速增长。为确保镇安、柞水等地区尽快使用上安全、稳定、快捷的管道天然气,省天然气公司已启动西安至安康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管道全长240公里,途径镇安、柞水等地区。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2019年计划完成项目核准及工程勘察设计,适时开展控制性工程建设。

    目前,镇安、柞水等部分地区因天然气供气价格较高,气化设施投资较大,造成乡镇气化进程缓慢。随着,商洛至商南、商洛至洛南、西安至安康等输气管道陆续建成投运,商洛地区天然气管道基础设施将不断得到完善,用气成本将有效降低。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积极协调陕西燃气集团统筹加快实施区域乡镇气化工程,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全力推进镇安、柞水等地乡镇气化工作,持续提升天然气基础设施覆盖率,提高当地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为抓好我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储气调峰能力提升,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布局、防止遍地开花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8〕1060号)和《陕西省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陕发改油气〔2018〕1291号)等文件,全力推进我省应急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度。

    由于储气调峰项目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且支持政策不完善,调峰资源量价难以保障,峰谷差价等价格政策未完全落实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各地储气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为此,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我们鼓励各地市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储气能力要求,各地可通过自建、合资、参股等方式集中建设储气设施,也可通过购买、租赁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储气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承担天然气调峰和应急储备义务的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等,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建设储气设施储备天然气,也可以委托代为储备。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大对储气设施投资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规模。创新债券融资品种,支持储气设施建设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建设储气设施,且不受年度发债规模指标限制。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下达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重点应急储气设施项目2019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分解落实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委立即组织召开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三天储气能力建设项目落实专题会议,详细了解各区市申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现场实地调研工作。4月25日我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资金按照项目LNG储罐总规模平均分配,其中商洛市补助金额总计354万元。

    2018年以来,随着我省关中地区被纳入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天然气需求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天然气供应保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总体要求,从增加有效供给和强化需求侧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协调长庆油田、延长石油努力做好资源供应保障。2018年我省落实天然气资源总量109.81亿方,同比增长13.60%,其中:中石油75.41亿方、延长石油33.73亿方、中石化0.67亿方。在冬季持续低温影响下,全省普遍出现供气紧张情况,我委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协调加大上游天然气供应量,采暖季全省供气67.15亿方,同比增长27.98%。其中:中石油47.03亿方、延长石油19.68亿方、中石化0.44亿方,有力保障了全省天然气稳定供应。2019年我委将根据上游供气企业同我省签订的合同气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和向汾渭平原倾斜的原则,将落实气量分配至各市。下一步,我委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增加有效供给,切实保障民生重点用气需求。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