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183号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建议》(第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与传统集中供能方式相比,具有能效高、清洁环保、安全性好、削峰填谷等优势,对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均具有现实意义。目前我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由陕西燃气集团所属的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咸阳新型纺织工业园、西安国际港务区(生态区)等分布式能源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
为进一步深化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2017年我委下发《关于省内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商价发[2017]67号),放开了省内各类天然气发电项目(包括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天然气调峰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等)上网电价,鼓励燃气发电企业通过市场竞争,与电力用户和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上网电价和供用电价格。
“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大力推进天然气发展利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比重为12%左右(比2015年提高3.5个百分点)。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号)和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研究建立推动我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条件适合地区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鼓励企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节,借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发挥电力和燃气双重削峰填谷效能,缓解我省天然气保供压力。
对于您提出的出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设备投资补贴政策建议,我委非常重视,鉴于我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正处于发展初期,我们认为给予适当的补贴是十分必要的,但补贴的形式和环节需要经过仔细研究论证,我委将借鉴已出台补贴政策的兄弟城市有关经验,加快推进我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政策的出台。同时,我们建议相关企业可以借鉴新奥集团与德国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通过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形成战略联盟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进一步降低设备的投资成本。
对于您提出的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直供建议,我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我们将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要求,逐步实现省内管道天然气管输与销售业务分离。尊重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权利,加快推动天然气长输管道直供政策落地,推行大用户直销直供,促进天然气输配售环节公平竞争。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利用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财政等资金,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支持项目运行。
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