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189号
王富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文理学院更名工作的提案》(第2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文理学院作为我省省属的一所非省会城市高校,多年来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近年来,经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都取得优异成绩,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推进宝鸡文理学院更名对加快学校建设发展和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我委非常重视宝鸡文理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在学校提出更名后,我委给予了支持。近年来,我委先后批复了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教学楼B、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一期)等项目建议书,批复了新校区综合运动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其中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一期)项目的审批,将极大弥补学校更名过程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问题,建议学校加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我委将加快项目审批,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为加快项目实施、支持学校更名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我委将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省级有关部门会同宝鸡市政府,对标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针对学校更名中存在的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着力将宝鸡文理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非省会城市高校,确保宝鸡文理学院更名工作早日完成。
感谢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