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82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8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8

陕发改办复〔2019〕226号

张为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营商环境提升年”成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在提案中对我省经济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述,我省营商环境提升和央企进陕方面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提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这两方面工作,特别是将2018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后,各方面工作都取得积极进展,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央企进陕方面,近年来,我省与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建筑、中国石油等多家央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特别是2016年8月2日,省政府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铁路、公路、市政、地铁、地下管廊等多方面进行广泛合作,两年多来,绥德至延川、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西安地铁临潼线、城际铁路等项目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相继开工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您在提案中提出“希望对中央企业在陕西省内进行总部搬迁等方面提供便利政策,杜绝省内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我委正在抓紧研究相关政策,拟提出对央企迁入或在陕新设立公司、制造基地、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机构的,以及央企采取增资扩股、相互持股(控股、参股)、技术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对我省传统产业企业进行升级改造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

    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关心支持我省经济发展方面工作。

    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