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8

陕发改办复〔2019〕220号

王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级生物发酵特色园区的提案》(第176号)收悉。酵素是以动物、植物和菌类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得的含有特定生物活性成分的产品, 酵素规模化生产属于生物产业的范畴,感谢您对我省生物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与建议。如您所言,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延伸农业产业链,做大做强酵素品牌,具有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巨大潜力,可以推动生物产业的创新与发展。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酵素生产相关标准缺失、身份定位缺失、及省级相关部门关心与支持力度欠缺,限制了酵素产业发展。国家工信部2018年第67号公告颁布了《植物酵素》 和《酵素产品分类导则》团体标准,您建议由省质监局和省食药局分别牵头,加快制定酵素制造地方标准并能尽快依据相关标准,对我省酵素产业健康发展非常及时和十分主要,我们将积极配合上述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您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工信厅、科技厅、商务厅等部门专题研究支持酵素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政策。我委将积极与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一道,结合相关部门职能,及时跟进酵素生产标准和许可工作进展,积极研究支持酵素全产业链发展的策略与具体措施,借以推进我省的生物产业快速发展。经沟通,我们拟在2019年10月份与渭南市和经开区管委会共同组织一次酵素技术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省级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专家参加,积极建言献策,共谋酵素产业发展大计。

    感谢您对我省酵素及生物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更多的建议,欢迎与我们沟通衔接。我们将及时研究、学习、吸收、采纳您的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