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224号
崔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铜川数字经济发展的提案》(第5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网络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强化制度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新经济发展壮大,我委代政府起草了《陕西省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并与11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文件明确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陕西创新资源富集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以促进新动能集聚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环境为保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新旧动能平稳接续、协同发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步伐,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共同研究涉及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2019年,将制定印发我省数字经济试点示范认定和管理办理,统筹和规范建设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根据您的提案,我委将会同省委网信办尽力将铜川列入省级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区,大力支持铜川等地积极争取创建国家数字经济示范区,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电力保障是支撑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数字经济企业运行成本核心是电价成本。我委监测应急处已于4月11日就IDC电价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商议减低电价问题,相关政策文件正在报送省政府待批。关于铜川美鑫锦阳电厂4×35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我委以陕发改产业〔2013〕515号和陕发改产业〔2015〕1046号文两次予以备案。2016年初,一期2×35万千瓦机组建成,我委多次组织西北能监局、省电力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并出具了推进并网意见的函等,目前#1、#2号机组2017年底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针对二期#3、#4号机组并网问题,我委将积极向国家汇报衔接,同时建议铜川市政府进一步协调西北能监局,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