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230号
高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特色小镇趋同化的提案》(第6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特色小镇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有效路径。近年来我省依托历史文化、自然山水等资源禀赋有序推进南特色小镇建设,形成了一批文旅名镇、特色古镇、生态休闲镇等。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特色小镇仍然存在定位不准、建设趋同、特色内涵挖掘不充分等问题。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立足自身职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小镇特色:一是制定相关引导政策。2017年3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我省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我委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规划〔2017〕232号)。去年5月,我委积极配合省住建厅,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共同制定了我省实施意见,强调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防止简单复制,促进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二是开展专项评估。2017年通过实地考察、征集、评估等方式,对全省范围内一百多个特色小镇开展了摸底调研,从产业特色、空间形态、投建模式、创新内涵、综合效益等5个维度对我省特色小镇开展评估,并结合我省关中、陕南、陕北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环境等发展基础,提出了我省特色小镇的规划布局构想和分类指导意见。三是联合高校培育小镇特色产业。我委依托陕西高校丰富的科教资源,立足自身职能,强化和高校、开发区等有关方面合作,积极从规划编制、项目策划等方面指导和帮助小镇发展新兴产业,如西安交大西部创新港、西工大飞翔小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西部军民融合创新谷等。
关于您提出三点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按照中省要求,加强与文化旅游、农业等部门协作,从政策层面积极引导,深化小镇特色挖掘,并在优化区域布局、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