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6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30

陕发改办复〔2019〕229号

王成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中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提案》(第8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清洁取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既是一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也是一次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化的能源革命,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安排,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九部门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2018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后由十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省冬季清洁取暖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同时我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积极推进清洁热源建设、天然气供应保障等相关工作,2018年全省新增热电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地热能供热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地热能开发利用已初具规模,积极指导督促各市编制市级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建立全面细致的清洁取暖数据台账,争取西安、咸阳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获得连续3年、每年3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督导关中各市区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洁净煤配送中心,基本满足乡镇和农村地区洁净煤使用需求。

    关于“加快制定关中地区散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散煤治理工作,促进清洁取暖取得新突破,按照省政府安排,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2019〕14号文件印发,《方案》中提出了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散煤治理方式的基本准则,明确煤改电、煤改气、洁净煤和太阳能、地热能等实施标准,针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和暂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的地区,要积极推广洁净煤,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实现洁净煤全覆盖。《方案》还确立保障措施,建立散煤治理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确保清洁取暖任务圆满完成。

    关于“优化调整现有补贴政策”。为了减轻群众冬季清洁取暖负担,我委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组织关中相关市开展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西安、咸阳市已纳入试点范围,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争取工作,努力将关中其余城市全部纳入试点,并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散煤治理设施、运行双补贴的政策。

    关于“严格落实采暖季用电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电能替代和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2017年8月原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提出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同时积极督促省内电网企业认真落实上述政策措施。

    关于“加快改造电网承载力”。为了推进关中“煤改电”工作,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我们会同各市督促指导省电力公司和省地方电力公司分别编制关中平原重点区域“煤改电”三年攻坚方案,同步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2018年,省电力公司2项110千伏配套电网工程已全部投产,新增变电容量15万千伏安; 22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全部完成可研批复,4项工程已于10月底供暖期前竣工投产,新增配变容量8.5万千伏安,基本满足关中重点区域“煤改电”用户用电需求。

    关于“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实现天然气气源保障全域覆盖”。为了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我委与长庆油田、延长石油积极对接,落实2018年全年气源总量104.29亿立方米,落实采暖季气源总量53.42亿立方米,并将落实气量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市用于保障民生用气。我省与国家、省级同各市分别签订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管理办法》《陕西省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方案》及“压非保民”措施天然气需求侧用户调峰清单。全省实现了绝大部分地区双管道供给、关中区域环网运行、与省际及国家级管网互联互通的全省“一张网”天然气输配体系。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导西安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天然气供应上下游沟通衔接。我委也多次召开民生用气保障会议,检查部署保障情况,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我省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也于日前下达到各有关地市,文件中明确本批计划的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11个市(区)的16个LNG储气调峰项目建设,建设总规模29.706万立方米(液态),合气态约1.75亿方,其中2019年建成4.78万立方米(液态),合气态约2800万方,将有效提升我省储气调峰能力。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督促各市和电力公司优化配套电网建设方案,有效满足“煤改电”需求;多方争取气源,加快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继续积极协调陕西燃气集团统筹加快实施区域乡镇气化工程,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全力推进气化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清洁取暖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再次感谢您对清洁取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