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2

陕发改办复〔2019〕116号

徐志荣委员:

    您提出的《如何支持延安新区发展的提案》(第1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也是全球华人共有的精神家园。2016年,经延安市和我委共同努力,延安全市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对于加快延安城镇化进程和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近年来,我委按照《延安市统筹城乡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积极支持延安新型城镇化工作开展:一是科学规划引领,城乡统筹融合,全域全面推进;二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推进建立健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镇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三项机制;四是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城镇基础设施新模式;五是建立“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为疏解老城功能,保护革命旧址,彰显圣地特色,延安市确定了“中疏外扩、上山建城”的城市发展战略,全面启动了延安新区建设,并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春节在延安考察时专程视察了新区建设。新区路水电气暖、广场、绿地等市政设施和中小学校、医院、图书馆、便民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相继建成投用,安置房、保障房等一批住宅区落成,综合承载能力和宜居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我委将结合自身职能,一是继续积极支持延安市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结推广城镇化建设有关经验,并创新延安新区建设模式,推进延安新区加快发展。高标准配套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疏解老城区功能,引导老城区人口和功能向新区集聚,彰显黄土高原生态新城的特色,建设西部山地城市典范。二是继续加大对延安新区PPP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延安新区重大项目采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在规划前期阶段尽早介入,争取在延安新区打造若干PPP示范项目。对于现有项目,引导企业规范有序运用PPP模式盘活当地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和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项目收益权。同时,继续加大对延安新区PPP工作在中央预算内前期费用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