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2

陕发改办复〔2019〕236号

李国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秦岭重点区域采用航空航天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进行自然资源监测及生态保护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 2018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启动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网格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委托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承建。网格监管平台按照“两图叠加(卫星遥感地图和地理空间地图叠加)、两防结合(人工防护和技术防护相结合)、四级联动(市县镇村工作联动)、一个平台(省级集中建设、市县镇村使用)、共享共用(各级各部门使用平台进行监管)”原则建设,将秦岭6市39个县区划分为2406个网格,确定村级网格员6400余名,构建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化、标准化的综合监管网络体系。目前,网格监管平台已上线试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正在研究制定网格监管平台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异常问题线索发现与现场取证、网格员日常巡查、问题台账整治网上销号等工作流程;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基于不同期卫星影像照片已发现了多处异常问题线索,已派发给网格员现场核查取证。

    二、多渠道采集数据建立影像数据库

    1. 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增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自然资源调查”任务需求,希望获取自然资源实际利用现状,建立专项调查数据库。

    2. 依托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每年获取秦岭范围2米和优于1米的卫星影像数据,基于人工判读卫片方式发现异常问题线索,为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省市两级秦岭保护机构使用信息监管平台项目提供无人机平台,可对重点区域进行拍摄获取数据,实行动态监测。

    4. 基于网格化监管平台,也将实现卫星影像数据、日常环境监管数据在省、市、县及相关部门之间共享共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