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9〕136号
车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省政务数据协调共享工作的建议》(第8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66个省级相关部门已基本完成“自查、清理、编目、整合、接入”,“共享、协同”加快推进,13个市(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已全面启动。
1、自查、编目。省级部门积极开展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清理,共梳理确认出已建在建政务信息系统(非涉密)474个,清理“僵尸”系统7个。省级部门共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3191条,均已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测试平台注册,其中可共享目录占80.3%,可开放目录占45.7%。
2、整合、接入。2017年12月底,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测试平台实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联通,与陕西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省级垂直业务系统实现对接联通。2018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国家保密局、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省级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目前95个政务信息系统已完成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27个部门275个信息系统已接入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测试平台。
3、共享、开放。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测试平台目前汇聚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政务数据资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电子证照、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库框架基本形成。投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多证合一”改革、政务服务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逐步推进。截止今年4月,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测试平台注册98个服务接口、35个数据库表资源,代理国务院部门23项共享数据资源。同时,发布省级部门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共享55项数据资源。为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查询互认支撑。让“数据多跑路”,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4、协同、应用。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测试平台为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政务数据共享提供支撑, 11个省级部门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以共享交换实现“陕西单一窗口”,支撑全省“多证合一”改革,以政务数据共享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
二、我省政务数据共享有关问题解决情况
关于管理权限在省级的户口簿、行驶证、驾驶证、居住证和清税证明5类信息向地市开放工作,目前省政务服务平台正在进行全省电子证照库的统一建设,相关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正在编制论证,户口簿、行驶证、驾驶证、居住证4类证照也在之内,清税证明因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务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暂未统一口径提供共享数据资源。随着全省电子证照库的统一建设和税务体制改革完成,将陆续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地市和各省级部门提供相关证照和数据业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