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4号
陈伦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小城市培育改革试点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恒口试验区等四个镇开展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提出赋予试点镇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潜力相适应的管理权限,加快培育实力较强、功能完备、管理科学镇级小城市,这即是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也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具体举措,主要破解我省城镇体系不健全,小城市规模偏小、基础薄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难题。
安康市委、市政府按照城市管理理念,对恒口实行“市直管”模式,启动“市辖区”申报,完成了人、财、事权划转,推进简政放权压缩管理层级,基本形成“小政府、大服务”治理格局。省发展改革委在省委改革办指导下,主要职能是督促各试点加快机构人员配备、赋权增能和完善机构设置,加强项目支撑,会同省财政厅推进小城市发展基金、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平台设立。目前,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四个试点镇管理体制机制顺畅,均建立了镇级财政体系和镇级金库,公共服务设施也较前有了较大改善,产业基础得到加强。
您在建议中指出,小城市培育试点面临争取中省扶持难、工作抓手弱、发展底子薄的问题,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从“镇向市”转变不是一蹴而就,面临和需要解决问题很多,资金和政策配套、机构设置和社会管理权限等,特别是发展基础差、规模小的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持续支持,关键还要激发试点镇的内生动力。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支持力度。依据职能和发展布局,持续对恒口等试点镇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支持。二是做好评估工作。我委正根据省委改革办要求启动试点镇评估工作,重点对各级各部门支持政策、试点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小城市培育发展基金省级资金已拨付,其它建议也将持续予以配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