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3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2号


钟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陕西彬长—江苏徐州±800千伏电力外送电网列入国家“十四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第3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彬长煤电基地是我省“西电东送”煤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关中地区能源接续能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实现当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脱贫攻坚有重要意义。彬长—徐州特高压输电通道已论证多年,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提出,结合受端市场情况,积极推进陇(东)彬(长)等地电力外送研究论证。同时,作为东西部协作扶贫省份,陕西两省2017、2018年两次签订能源合作协议,积极推动彬长至江苏输电通道建设工作。但近年来,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愈加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政策文件,将汾渭平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受此影响,短期内彬长地区已不具备大规模规划建设煤电外送基地条件。

      目前全省已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争取国家“十四五”期间将关中地区划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减轻关中火电规划建设限制。同时我们也将结合新能源资源情况、省内外用电需求,积极争取彬长地区煤电开发及电力外送工作,争取将煤炭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彬长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