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8号
韩永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3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在“稳增长、促投资”中的积极作用,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对比国内先进水平,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2019年,全省上下紧扣“三个持续”和“三个一”目标,聚焦“9761”和“五个不到位”发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将我省列入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市场主体首次突破100万大关,达到125.9万户,同比增长39.1%,民间投资增长6%,高于固投增速3.5个百分点;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天然气销售价格,全省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600亿元;持续推进“一网通办”,“9761”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大幅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我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条例》精神,采取印发宣传册、开设网站专栏、专题培训等形式分区域、分领域对《条例》进行系统宣传解读,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及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同感普遍增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启动《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工作,抓紧完成相关政策文件、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出台《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类审批服务行为,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紧盯审批事项梳理“颗粒化”、紧盯“四办”清单、紧盯基础文件和制度建设,对涉及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和流程再造,逐项编制标准化规范和办事指南,并与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融合,实施在线办理,推行政审批全程公开,减少公职人员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陕西)平台已基本实现与省、市、县行政和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累计归集信息1.6亿多条,信息查询1.54亿次。通过嵌入联合惩戒模块,在40多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自动抓取、自动拦截、自动限制。持续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规范“黑红名单”管理,已有榆林等11个市(区)和自然资源厅等22个省级部门制定了“红黑名单”管理或联合奖惩方面的制度文件,累计发布“红黑名单”信息817万条,在线自动比对核查累计1500万次。
四、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我省《陕西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推进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支持中小型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和法律服务方式创新,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完善法律服务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优化法律服务发展环境,大力发挥法律顾问(律师)在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改善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着力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动态调整政务事项网上办事信息和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实现“一扇门、一网办、一次办”,加快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阳光办理,进一步做到严格规范审批,便民办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快推进《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综合性立法,完善信用信息征集与使用、信用监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对象的认定工作,实现各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共用,严格落实联合奖惩措施。三是积极探索法律专家、律师参与政府立法,健全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机制,聘请法律专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促进政府各项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为营商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