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0号


 

左新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甘泉县工业园区发展的建议》(第767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县甘泉工业园区是延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三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延安市重点规划建设的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园区2016年被省农业厅认定为农副产品加工产品示范园区,2018年被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和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2019年被我委确定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名单。园区这些显著成绩的取得,是与延安市、甘泉县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创新、艰苦努力、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分不开的。委领导及分管处室的负责人接到人大提案后,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并责成负责提案的处室及时与您和甘泉园区负责人联系,就提出的建议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你们2020年3月申报的两个项目,一是“甘泉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基地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情况”;二是“甘泉工业园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我委县域处和经服处经过审核,并经过委同意,已经报国家审批。我们会及时和这两个处室联系以便掌握国家审批进度情况,并与你们沟通,同时希望你们多和这两个处室联系,我们共同争取项目申报成功。

      二、你们提出“在各类专项资金上,帮助协调向甘泉工业园区倾斜,缓解园区建设发展资金不足之难题”。我们建议你们安排专人尽快提出各类专项资金明细,我们会协调委各处室在政策、使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优先考虑。

      三、“在能源精细化工项目的落地上,帮助协调向甘泉工业园区倾斜,提升园区整体发展水平”。我们建议你们尽快和延安市发改委沟通,发挥延安市、甘泉县油煤化工的优势和内在潜力,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通盘整体考虑和充分论证适合园区的能源精细化工项目,我委将积极配合你们,争取有关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为地方经济长远发展谋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