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3号


闫红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2×1000兆瓦坑口发电项目纳入陕西省“十四五”煤电规划的建议》(第3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彬长旬麟地区是我省规划“西电东送”煤电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关中地区能源接续能力,实现当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已陆续在该地区布局了大唐彬长、陕投麟游等一批煤电项目。特别是陕投麟游2×350MW低热值煤项目已连续两年发挥民生保障作用,目前我委正争取国家能源局将其纳入年度投产计划,正式投运后将有效利用麟游地区煤矿所产煤矸石,减少环境污染。

      您建议所提的徐矿集团麟游2×1000MW坑口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要求,也符合苏陕两省能源合作的精神。但近年来,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愈加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均将汾渭平原作为重点区域,关中地区燃煤机组建设严重受限,短期内已不具备规划建设煤电外送基地的条件。

      目前全省已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争取国家“十四五”期间将关中地区划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减轻关中火电规划建设限制。根据环境容量、煤炭资源配置、水资源条件、建厂条件等约束条件,将徐矿麟游项目纳入备选范围认真研究,择优确定方案,保障“十四五”全省电力需求,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