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7号
贺建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结构转型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第3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以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治污降霾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立足“治本”“治源”,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准入,助力推进蓝天保卫战。2018年,我省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陕政发〔2018〕29号)明确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二是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关中核心防治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三是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制订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铸造、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四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关中地区依法依规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方案实施以来,我省治污降霾取得较好成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得到较好改善。
二、强化源头管控,把好项目准入关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产业准入,把好项目准入关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手段,我们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明确要求对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为落实关中地区严禁新增“两高”行业产能要求,督促关中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备案环节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增“两高”行业产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和《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把好项目准入关,严禁关中地区备案新增焦化、水泥、铸造、钢铁、电解铝等“两高”行业产能,并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