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9号


 

郑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减轻环境污染的建议》(第7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能源利用结构

      “十三五”以来,我们积极促进新能源多元化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力消纳,全省新能源保持了快速增长,推动了新能源由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快速转变。截至目前,全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累计突破15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946万千瓦。据测算,非水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1500万千瓦,完成投资1600亿元左右,年可发电量255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煤790万吨,带动就业1.5万人。在推进分布式发展上,2014年印发了《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4〕37号),计划从2014年起连续3年,按照每年10万千瓦左右的规模布局。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及示范村等。同时意见明确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鼓励市、县政府安排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补助。这一政策较好的促进了我省分布式光光伏产业发展,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达到165万千瓦。

      由于分布式光伏系统成本下降较快,目前系统成本约3.5元/瓦,已基本具备平价光伏的条件。今年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明确“自发自用、余量上网”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这一政策对我省分布式光伏将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项目收益较好,经综合测算,我们认为不需出台专门的政策,只需宣贯好国家政策,我省分布式光伏就可实现较快发展。

      二、关于推进工业领域电能替代

      近年来,我委大力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实施方案》,在工业领域,主要是充分发挥电能能量密度大、转换效率高的优点,实施以煤改电、油改电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一是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替代燃煤锅炉。二是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玻璃等行业,鼓励推广使用电窑炉,使用电动液压锤代替蒸汽锤等。三是在采矿、食品加工、设备制造等生产流水线进行技术改造,使用高效电动工具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和用能产品,实现电能高效利用。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替代电量4亿千瓦时。主要措施是:(一)严格节能环保措施。出台更加严格的分散燃煤、燃油设施的限制性、禁止性环保标准。严格环保和能效达标准入,加大对企业燃煤锅炉、窑炉、港口船舶燃油等排放物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能替代的散烧煤、燃油切实压减。(二)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逐步形成反映时间和位置的市场价格信号。支持电能替代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与风电等各类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绿色能源优先,增加用户选择权,降低用电成本。创新辅助服务机制,电、热生产企业和用户投资建设蓄热式电锅炉,提供调峰服务的,应获得合理补偿收益。(三)优化电能替代价格机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相应配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并科学核定分用户类别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合理设定低谷时段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消费、促进移峰填谷的作用。(四)有效利用财政补贴。通过现有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电能替代技术研发予以支持。(五)积极探索融资渠道。鼓励电能替代项目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请企业债、低息贷款,采用PPP模式,解决项目融资问题。

      三、加快民用领域多能互补

      近年来,我们大力推动关中地区以煤改电为主要方式的散煤治理工作。一是制定《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四宜”并举、“双改”优先、“多能”互补的散煤治理思路和4项散煤治理标准,确定高效推进煤改电、稳妥推进煤改气、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等8项重点任务,下达2019年关中地区散煤治理任务110.64万户,形成改造清单,完成确村定户。2019年,完成关中地区散煤治理115.8万户,其中煤改电99.8万户。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2019年下半年,省政府成立了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督导工作方案(2019-2020年)》《关于调整关中地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政策的通知》《关中地区农业生产设施散煤治理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专项行动方案》《关中地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扎实推进散煤治理。2020年,关中地区计划实施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75.44万户,其中煤改电62.48万户,力争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取暖散煤电能替代。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