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36号


温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彬长地区能源消耗总量指标的建议》(第7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政策要求

      抓好节能“双控”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我省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9亿吨标准煤以内。根据这一指标任务,在充分考虑各市区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总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省政府《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分解下达了各市(区)目标任务。咸阳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05万吨标准煤以内,增量140万吨标准煤。

      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

      按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7月,我委认真梳理了一批重大能耗项目申请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国家要求单列项目必须是“十三五”国家批复或国家规划内明确的煤化工建成投产项目,为积极争取能耗单列政策,建议各市区今后在策划新上重大能耗项目时尽可能列入国家相关规划,以便争取发展空间。

      三、近期节能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为积极推进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今年1月份,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0〕78号),对中省已核准备案、在“十四五”投产的项目,有序开展节能审查工作。

      近期,国家发改委着眼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推动“六稳”工作大局,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做好当前节能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能耗新政策,会同各市区积极抓好落实,切实保障新开工建设和投产项目合理用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同时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尽最大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