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67号


 

薛占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安打造物流枢纽城市有关问题的建议》(第7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正式启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工作。我省西安、宝鸡、延安入选枢纽承载城市,其中延安定位为陆港型枢纽。建设要求是:依托铁路、公路等陆路交通运输大通道和场站(物流基地)等,衔接内陆地区干支线运输,主要为保障区域生产生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提供畅通国内、联通国际的物流组织和区域分拨服务。

      一年多来,我委和交通运输厅积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多次到延安调研,支持延安开展枢纽选址布局、建设方案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2019年,我委通过中省资金支持枢纽补短板重点项目建设1320万元。

      虽然延安物流发展较快,但仍存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不健全、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立足十四五,我委将进一步支持延安市完善物流枢纽功能,大力发展“三个经济”。

      一是全力推进延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今年5月,我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推荐延安上报争取纳入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重点建设名单(列入名单的枢纽可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约3000万元)。目前,我们正积极对接国家发改委,争取获批通过。

      二是支持延安市做好物流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工作。以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为引领,发挥好“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的带动作用,积极谋划、引进重大物流项目,引导省内外金融机构和大型物流企业参与延安市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三是联合做好延安物流发展规划工作。加强延安物流规划与“十四五”全省物流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衔接,将延安作为全国物流枢纽网络和全省物流体系的重要节点来规划布局,支持延安全面提升枢纽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煤炭物流、大宗生产物资、建材耗材、大宗农产品物流服务功能,建成陕北地区大宗物资集散中心和商贸流通中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