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50号
尊敬的禹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启动于1998年,通过多年的持续投入和大规模农网改造提升,实现了电力“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转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电网薄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基本做到了农村电力供应稳定充足,农民电费负担大幅降低,农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迅猛,县域工业增速明显,有力的助推了我省完成三年脱贫攻坚任务,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是十九大提出战略任务,电网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对提升农村普遍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振兴乡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进行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
国家对于中西部农村电网改造一直采用扶持政策,采取中央出资本金、电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其贷款利息由电费附加收费补偿的方式,对电网改造资金仍不足的,鼓励电网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对我省的投资达23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7亿元、企业自有资金9.4亿元、银行贷款185.6亿元。虽然“十三五”投资有所减少,但自筹资金利用的力度加大,每年投资基本保持在50亿元左右,到2019年底,我省农村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83%、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8.73%、户均配变容量提升至2.14千伏安,基本完成了中心村电网改造、自然村通动力电和合规机井通电工程,农村用电环境和用电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基本完成了“十三五”的规划目标,为农村环境优美、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创造了很好条件。
农村电网是改造-提升-再改造-再提升的循环过程,随着用电量的增加、装备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电网建设会更加符合群众的用电需求。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会继续对中西部农村电网实施扶持政策,明确服务标准、资金来源和成本补偿机制,我省也会适时的出台政策,加大农村电网的改造,保护电网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企业得利,让农村电网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农村电网建设的关心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