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5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79号
任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宜川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试点县”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确定的第五个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陕西作为黄河中游省份,推动我省沿黄各市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对于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宜川地处黄河壶口瀑布之滨,是黄河大峡谷上久负盛名的文化名县,一直是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关于您提出将宜川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试点县”的建议,由于省上暂未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基础。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在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发展、特色果业品牌和新能源产业开发等方面对宜川的支持力度,推动宜川县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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