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5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74号


裴成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陕西“十四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几点建议》(第2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十四五”时期陕西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关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时提出,“陕西要抓住用好重大战略机遇,形成关中、陕北、陕南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您提出的“建设大西安都市圈、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搭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平台、深化区域扶贫协作”等建议,对于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非常重视,积极开展部署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要求,我们代省委省政府拟定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落实方案》,从全面落实国家区域战略、完善区域发展机制、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等方面,完善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体系。二是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贯彻国家战略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委代拟了《关于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的意见》(陕发〔2020〕5号),明确提出支持西安市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科创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充分发挥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三是推进大西安都市圈规划编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和《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我委正在组织编制大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大西安区域同城化发展。四是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要求,2月10日,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印发《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围绕规划实施,研究拟订推进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每年确定重点合作事项,加快推进跨省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同时,我们将支持西安市牵头建立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市区共同协调解决区域合作、协同发展方面的问题。五是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我们每年定期筹办关中协同创新发展座谈会、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座谈会,着力推动三大区域高质量发展。支持西安与渭南、铜川、商洛等城市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产业合作,探索“总部+基地”“研发+生产”“飞地经济”等模式,建立合理产业分工体系,促进西安科教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势资源向周边城市辐射,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六是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建设“一带一路”五大中心,2019年开通19条国际航线,新开首尔、莫斯科等7条国际全货运航线,第五航权货、客运航线实现首航,中欧班列长安号开行2133列,增长70%。西安“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落户杨凌。七是完善区域差异化考核体系。着力配合考核部门建立与区域发展目标和导向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西安市突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及辐射带动作用,关中其他地区突出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水平提升、创新驱动发展、农业生产能力建设等,陕北地区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等,陕南地区突出生态空间规模质量、脱贫攻坚、绿色循环发展、民生保障等,杨凌示范区突出农业科技示范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在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完善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优化区域互助机制、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继续完善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