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71号
陈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建议》(第5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定价目录》《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统一政策,指导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的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自2019年8月《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颁布以来,我们已要求各地尽快出台本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或者新老政策过渡性文件,目前各地正进行成本测算工作,加之疫情影响等因素,预计今年9月底之前各地将完成此项工作。
按照定价权限与日常管理相统一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为属地管理。您提出关于出台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建议,我们意见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可以参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标准由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综合考虑小区容量、场地设施、企业成本、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定期调整并保持相对稳定。我们将及时向安康市政府反映您提出的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标准。针对我移民搬迁过程中因物业费增加村民额外负担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同时建议增加财政补贴力度,多措并举切实减轻村民住房负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