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6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75号
李新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府谷县确定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的建议》(第6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确定的第五个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陕西作为黄河中游省份,应当积极把握国家战略机遇,扎实推动我省特别是沿黄各市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迈出更大步伐。府谷是黄河入陕第一县,也是国家西煤东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的重要枢纽和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府谷的发展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关于您提出“将府谷县确定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的建议,由于省上暂未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基础。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发展等方面加强对府谷的支持力度,推动府谷县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开创新局面。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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