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90号
冯永清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519号)收悉。感谢您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陕南3市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占丹江口水库水源地总面积的66%,提供了近70%的水量。多年来,为了保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陕南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及涵养水源力度,稳定保持汉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II类标准。但在水源保护约束之下,陕南经济发展受限,加之又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财政非常困难。目前中央对陕南生态转移支付一直保持在20多亿元,横向补偿方面仅有天津市政府每年向陕西对口支援项目建设资金3亿元。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改西部〔2018〕196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行动计划,我省于2019年出台了《陕西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陕发改区域〔2019〕1724号),从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优化排污权配置、完善水权配置、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发展生态产业、完善绿色标识、推广绿色采购、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共九个方面细化了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相关部委着手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纵向生态补偿制度,并要求各省发改、财政部门围绕“建立区域间互惠互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责任”两方面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我委近期正会同财政厅加快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研究工作。《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预计明年“两会”后会生效,我省陕南地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将会获得更多有利条件,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将会落地生效。
省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补偿工作,近日,在反馈给国务院请求支援的事项清单中,将“加大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第1事项提交,请求国家将陕南的生态转移支付补偿提高到每年46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配合国家加快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争取生态补偿资金,加大支持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北京、天津、江苏等对口协作帮扶,通过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产业转移、人才引进等渠道,加快提升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汉中尽快将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