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96号


 

李全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白河县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第259号)收悉。感谢您对生态补偿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陕南3市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占丹江口水库水源地总面积的66%,提供了近70%的水量。多年来,为了保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陕南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及涵养水源力度,承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财政压力。您反映的情况符合白河县的发展现状。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改西部〔2018〕196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行动计划,我省于2019年出台了《陕西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陕发改区域〔2019〕1724号),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相关部委着手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纵向生态补偿制度,并要求各省发改、财政部门围绕“建立区域间互惠互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责任”两方面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我委近期正会同财政厅加快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研究工作。《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预计明年“两会”后会生效,我省陕南地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将会获得更多有利条件,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将会落地生效。

      省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补偿工作,近日,在反馈给国务院请求支援的事项清单中,将“加大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第1事项提交,请求国家将陕南的生态转移支付补偿由现在的20多亿元提高到每年46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会配合国家加快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争取生态补偿资金,加大支持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北京、天津、江苏等对口协作帮扶,通过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产业转移、人才引进等渠道,加快提升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白河县尽快将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实现绿色循环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