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4

类  别:C

陕发改办复〔2020〕92号


杨长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铜川市作为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给予重点支持的建议》(第4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推进中医药发展工作,以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为抓手,全面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为促进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一方面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规划布局,将相关内容纳入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健全中医药服务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各级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建设,“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34亿元支持项目建设,成功将我省4所中医医院、1所中医科研机构纳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库。

      铜川是我国伟大医学家、药物学家、中医养生学家药王孙思邈的故里,具有独特的中医药历史文化优势。近年来我委对铜川市中医药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耀州区孙思邈中医医院康复科研制剂楼及附属设施、宜君县中医医院住院楼改造及医疗垃圾废水处理等项目建设;通过安排苏陕扶贫协作资金,支持耀州区药王故里丹参大宗药材产加销一体化扶贫、宜君县天盈大艾连翘种植等5个中医药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加大对铜川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保护和弘扬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遗产。同时建议铜川市按照相关专项资金要求,加强项目前期谋划,落实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储备。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