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0

陕发改办复〔2020〕104号

类  别:B

敬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宝鸡凤翔机场项目的建议》(第3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机场已经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是我委2020年重点推进项目。在我委和宝鸡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立项所需的军地协议、行业意见、资金筹措方案等各项手续全部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已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同时,为加快前期工作步伐,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工作已经提早启动。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宝鸡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协调,压茬推进各项手续报批工作,为宝鸡机场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以及民航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