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9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21号


孙守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稳就业工作的建议》(第23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稳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就业工作总体形势。就业工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关系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强调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我省就业工作总体呈稳定发展态势,2019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6%;城镇登记失业率3.23%,低于4.5%的控制指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3.1万人,6.5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帮扶实现就业,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较大冲击,投资、消费、出口均受到涉及,需求走弱,产业链运转不畅,外贸外资面临下行压力,劳动力流动受阻,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全省就业工作面临复杂形势和多重难题,稳就业的任务相当繁重艰巨。一季度数据显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受疫情影响锐减,企业稳岗压力加大,部分行业企业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新增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能力同比下降,疫情导致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意愿下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二、多措并举做好应对疫情稳就业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将稳就业工作作为当前破解多重难题的总抓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3月12日,刘国中省长主持召开全省稳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从强化复工复产保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全面加强就业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对全省稳就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市县三级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稳就业工作专班,全省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就业的强大合力。

1. 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就业总体稳定。2月份以来,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制定实施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政策、资金、人力资源等保障要素向就业倾斜,千方百计稳就业扩就业。一是加快推动复工复产促进就业。分区分级精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恢复生产,电力指数逐步接近去年同期水平,各行业基本达到完全复工水平,为劳动者尽快返岗就业创造条件。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吸纳就业。建立“防疫情,促复工”应急专项融资保障对接机制、省级重点项目开复工台账管理制度和用工对接协调机制,加快下达投资计划,优化线上审批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省级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稳步提升。三是落实援企政策稳定就业。开展“千企万户减负稳岗行动”,落实“减、免、返、缓”政策到企到人。做好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服务,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畅通中小微企业专项再贷款申请渠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融资服务,增强企业稳岗能力。四是加强就业服务保障就业。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发挥培训“蓄水池”作用,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41.85万人。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提供岗位27.2万个,服务人数29.3万余次,初步达成意向4.5万人。争取到中央资金2.11亿元用于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等职业技能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五是发挥双创示范作用带动就业。加快西咸、杨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推动大数据资源统筹应用中心、种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双创支撑平台建设,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大胆创新、积极创业、带动就业。六是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建立24小时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实施帮扶计划,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多部门通力协作,促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实现预期。主动靠前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新增就业见习岗位1.5万个到企到人。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招聘和支农、支医、支教“三支一扶”招募约2万人,发放就业困难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4900万。安排1200万元校园招聘补贴资金,支持高校开展春季校园线上招聘活动。推动带贫益贫企业、社区工厂等全面复工,积极推进苏陕劳务协作。

2. 对照代表所提建议,推动工作落实见效。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问题,事关全省稳就业工作大局,对我省做好应对疫情稳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结合全省稳就业工作总体安排逐项进行了研究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我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一系列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制定全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对标京沪等先进地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二是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资金和标准化创业中心疫情期间一次性补贴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标准化创业中心为为入驻孵化小微企业和创业个人减免房租、物业、水电等费用。三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制定印发《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实施就业信息化“1031”工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优化产业结构。当前,我省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服务业占比持续提升,互联网逐渐成为就业新平台。2019年底,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在更多领域发展,支持养老、托幼、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新动能。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要求持续挖掘内需,鼓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支持康养、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三)关于发展非公经济。近年来,全省非公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总量规模逐步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社会贡献日益突出,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吸纳就业主力军。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省贯彻落实《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精神,抓好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顶格落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政策,调整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比例,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延缓缴费,制定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组织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鼓励中小企业申报见习单位,积极吸纳大学生等群体参加见习活动,提升就业能力。

(四)关于推进创业创新。我省坚持把“双创”作为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和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和创新创业孵化环境。一是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更加完善,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孵化出一大批高技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二是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现,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开展返乡创业试点,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三是精准做好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鼓励有意愿的人员创办企业。构建创业担保贷款“省市统筹、县为主体、分级负担”的机制,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

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就业形势总体有所好转,全省返岗复工和新增就业农民工超过春节返乡农民工总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逐月回升。1-4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3.6万人,其中失业再就业人员3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43万人。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全省稳就业工作还面临较多突出问题,稳就业工作基础还不够牢固,作为吸纳就业主体的中小微企业运行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外贸企业发展困难持续加大,全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率较低,城镇调查失业率明显上升,这需要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加以重点关注解决。

三、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并对照您的建议,跳出就业看就业,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发力,协同联动、久久为功,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1. 强化监测分析研判,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关注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六大行业”,即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物流业、文体娱乐业、旅游业、加工制造业及建筑业等;重点关注“两大人群”,即岗位脆弱、转岗难度大的低技能、低收入人群,以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做到有监测有预判有预案,加强防范化解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2.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22条稳就业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作用,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与就业政策统筹协同,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再就业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稳定初次就业率,促进全省稳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 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六保”任务,全力以赴保居民就业。今年4月,党中央提出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并将保居民就业作为“六保”之首。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六保”任务工作方案,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4. 持续落实建议提出的四个方面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产业结构等四个方面工作,是推动全省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有力保障,后续我委将会同相关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成本,结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加大对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培育新业态,千方百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企促稳岗守住就业基本盘。

5. 强化就业困难人员保障。就业形势越复杂严峻,越要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