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3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87号


于小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电网经济调度监管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建议》(第4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洁能源是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消纳清洁能源是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关键环节。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明确提出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20%以上。据中国科学院测算,2021至2030年,新能源年均新增装机550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作为陕西电网的常规电源和支撑电源,不仅要跟随用电负荷变化,还要平衡新能源出力的大幅波动,致使火电机组开机方式不断减小、参与电网调峰的频次不断提高、调峰幅度不断加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高效利用将面临严峻挑战。

      截至6月底,陕西电网调度口径(不含榆林地电)装机容量4787.2万千瓦。其中火电3328.3万千瓦,占比69.5%;水电331.5万千瓦,占比6.9%;风电411.1万千瓦,占比8.6%,光伏716.3万千瓦,占比15%,全网新能源装机共计1127.3万千瓦,在全网装机容量中占比达到23.5%。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要求,陕西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为21.5%和12%。随着新能源消纳配合制出台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规模化投运,新能源发电与火电企业发电之间的矛盾将日益明显。

      为有效提高电网系统消纳新能源电量的能力,进一步促进陕西电力行业节能减排,降低电网调峰压力,2019年底,陕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启动试运行,通过经济补偿方式提高火电企业对新能源调峰的积极性,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成国家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2020年是新能源“平价时代”来临之前的“抢装潮”,陕西新能源并网需求较大,受经济下行,用电需求增长趋缓等因素影响,加之电网调峰压力不断增加、新能源市场化政策不明确等不利因素凸显,保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目前,全省统调火电企业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兼顾民生采暖和工业供热保障工作,随着电改的进一步深入,市场化交易的有序开展,火电机组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推进提效增能改造工作,整体发电能耗逐年降低。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方向,进一步完善电网经济调度监管体系,致力保障市场有序平稳运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