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陕发改办复〔2020〕140号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主要形式的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陕西作为教育大省,民办教育发展在全国较为突出,但是随着民办教育的不断发展,民办教育也面临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将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我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不断深化改革,将项目立项备案等权限下放地方。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与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民办教育配套政策,优化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相关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协同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民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