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49号
温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支持省界门户县城发展政策的建议》(第7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工作,2017年和2019年,省委书记胡和平先后主持召开全省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工作会议。2019年在全省20个县(市)启动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试点工作,通过竞争性评审,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20个左右县(市)作为试点县(市),连续三年支持试点县(市)围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发展、县城建设、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今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陕办发〔2020〕1号),进一步细化明确今后三年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您提出的支持省界门户县城发展的建议对做好今后全省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启发和思路,我们也搜集查阅了其他省份支持推动省际边界地区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
下一步,我们一是积极吸收借鉴其他先进省份经验模式,适时会同相关单位和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加快研究推动省际边界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一县一策”,分类推进省界门户县城经济发展。二是支持省界门户县城主动融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板块,积极打造省际边界地区区域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毗邻省界城镇的互动协作,构建省际边界区域开放发展新格局。三是用足用好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对省际边界县城的支持力度,提升边界县的区域竞争力和集聚辐射能力。四是结合编制全省“十四五”规划和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等,推动各类资源要素、民生政策、重大项目优先向边界县城倾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