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80号
吴志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报西安市白鹿原大学城建设轻轨的建议》(第5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白鹿塬大学城为起点向西安市区延伸建设轻轨的建议很有前瞻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申报地铁(轻轨)建设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制定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年,我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组织修编的《关中城市群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白鹿塬大学城向西安市区延伸建设轻轨的这一线路未纳入其中。
对于您所提建议,经和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西安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接咨询该线路建设的可行性,经测算,白鹿塬至纺织城区域高差近300m,直线坡度超过轻轨的爬坡能力,为克服白鹿塬高差,该线路需要专门进行6公里以上的展线(绕行以争取高差段落),按轻轨每公里5亿元预算建设,经济性较差。根据目前国内对轻轨的定义,一般指城市轨道交通系列C型车,采用钢轮钢轨,每小时可承担1至3万客流,日均客流量宜在20万以上,适合有较大客流需求的城市成熟区域,而且是高投入、运营费用高的交通方式,适用于地势相对平坦的地区,以高架或地面为主设置。
后续我们将您的建议反馈到西安市政府及省级相关单位,在下一步关中城市群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把白鹿塬大学城学生的出行以客流需求,城市财力为条件,统筹交通、环境、工程等各方面开展前瞻性规划研究,综合考虑,选择适宜的轨道交通系统制式和敷设方式,合理确定建设标准,着力提高综合效益,形成适合当地交通发展的线路,纳入到修编的相关规划之中,尽可能满足白鹿塬大学城师生的日常出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