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90号
宋阿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提案》(第1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未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方面
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采用“省建市用”模式,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各地市部署使用,可实现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进场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专家抽取、结果公示等各环节的全程数字化。目前已进场交易的房建市政等项目全流程交易都达到了电子化。
二、关于“信息化水平缺项较多”方面
一是省级公共服务系统作为枢纽基本完成了与各市平台及西咸新区分平台的贯通运行,纵向对接国家平台和省内各市平台、横向联通省级有关部门系统。全省交易信息基本实现了一网汇聚、互联共享。
二是我省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起步较晚,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整体运用程度不高,仍存在收取纸质资料的情况,今后将随着系统的采用,逐步取消“线上、线下”双轨运行,实现交易全过程线上运行。
三、关于“软件设定的服务内容不全”方面
目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开通评标专家抽取环节短信服务和手机移动信息发布系统,具有“公告信息查询、今日交易(项目开标地点信息)、企业诚信信息及从业人员查询、业务办理(CA办理、主体类型修改、人员调动)、项目管家”等信息查询、业务办理、节点提醒等服务功能。随着市场主体服务需求增加,系统将不断完善。
四、关于“全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尚未完全统一”方面
一是协调推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落实《陕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字证书已实现“一证通用”,全面降费,并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停止非“一证通用”证书的发放。
二是为便于精简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在全省各行业分类统一的交易规则基础上,各地可对操作流程进行优化,相关的交易流程和操作规程已在门户网站公布。
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行服务,我委正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化建设,提升全省各级交易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效能。
五、关于意见建议方面
您在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切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发展实际并具有建设性,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除评标环节涉及专家评标评审等因素,短时间难以实现异地电子评标等,我们将尽快推动各级平台进场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二是加快推广全省兼容互认的数字证书。协调解决西安市和延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办理CA全省兼容互认的问题,尽早实现一锁通用。
三是推动建设监管系统。按照《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行业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监督本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要求,督促省级具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职能的部门根据监督执法特点尽快建立电子监督系统,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在线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
四是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指导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项目进场后的信息数据全面记录,确保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加快研究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专家资源整合共享、电子档案管理、优化交易流程、手机移动端服务等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质量,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