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96号
任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企业家对营商环境主观评价的建议》(第3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在提案中对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诚如您在提案中所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采纳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势必对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起到积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今年我们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作为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重要抓手,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评促优,以评促改,切实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堵点难点,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建立了符合陕西省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并将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开展全省营商环境环境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积极吸收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条款,充分反映市场主体对我省营商环境的主观评价。二是科学有效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参照去年国家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办法,明确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市、县(区)等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建立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系统,充分运用评价系统科学合理采集政府部门、企业、办事人等相关指标数据,并通过深入企业、现场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经营和生产生活中全链条数据进行同步比对核验,确保评价数据真实准确,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三是注重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分析各市、县(区)的各项指标得分和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掌握各地各项指标的实际情况与其前沿值的差距,准确发现短板不足和共性问题,助力各地找准深化改革的目标方向,以评促优,以评促改。同时,积极吸收总结评价过程中各类市场主体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建设性意见,也恳请您对我委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指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