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199号
房晓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第3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围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持续增多、民间投资持续上升、企业成本持续下降为目标,以质量、效益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我们持续推进开展了《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大专项行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促进全省“追赶超越”。
诚如您所说的,我省营商环境政策执行落实中新官不理旧帐、政策执行走形变样、政府部门责权交叉混乱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通过在2019年6月开展的五大专项行动中的《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规范政府行为,增强企业投资信心。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对拖欠企业账款、不兑现承诺等失信事项进行整改,着力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开展的《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针对政策流程不清晰、政策落地难等问题,对利企便民各项政策形成了政策核心条款清单、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政策宣传宣讲体系、政策“网格化服务”格局和政策督导检查问责闭环,按照“颗粒化”原则,梳理形成了278项政策清单和155张政策落地流程图,涵盖发改、财政、税务、科技、工信、金融等20多个省级部门,已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公布,着力解决政策执行走形变样、政府部门责权交叉混乱等问题。
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应更加注重感同身受、更加注重一以贯之、更加注重分类施策、更加注重缓堵解痛等四条建议,在我们工作中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事实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也正在推进这些工作。这些工作在今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省制定的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中都有体现。
一是在政策制定方面,我省将推进省级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厘清各部门权力责任事项,逐步建立审批监管分类的工作机制。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逐步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系。
二是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政策时,将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和即将印发的《陕西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报纸、网络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确定是否为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三是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政企互通的信息长效沟通机制,切实推进全省经济高效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双包一解”活动。按照“一对一”包抓原则,在县(市、区)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活动,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为当地企业经营和项目落地排忧解难,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面,今年将制定出台《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明确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及时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介工作,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您提的这些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予以推进落实,促进全省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