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陕发改办复〔2020〕206号
王润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铜川能源消费总量支持铜川扩大经济总量的建议》(第5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抓好节能“双控”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我省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9亿吨标准煤以内。根据这一指标任务,在充分考虑各市区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总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省政府分解下达了各市(区)目标任务。其中铜川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5万吨标准煤以内,增量64万吨标准煤,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二、近期节能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为积极推进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今年1月份,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0〕78号),对中省已核准备案、在“十四五”投产的项目,有序开展节能审查工作。
近期,国家发改委着眼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推动“六稳”工作大局,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做好当前节能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正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能耗新政策,会同各市区积极抓好落实,切实保障新开工建设和投产项目合理用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